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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律师“品行良好”的思考
过门槛而行,大家可以敷衍了事。品行作为先决条件,内在含义是:无品行良好者既勿准入,实践中难免缺乏灵活性。原因在于:品行是个不断变化的变量,过去将来无法把握,个人品行很难量化,难以在广义上要精确落实;再者,现行律师法缺乏律师品行审查机制。尽管法律提出:指导律师对实习人<<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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