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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一致”原则在抵押中的适用问题

一栋大楼抵押给该银行,并在房管局办理了登记。2008年8月26日,甲公司又以该大楼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评估价值3500万元)向建设银行申请抵押贷款。建设银行因了解到该块土地上的房屋已经抵押,遂决定只向甲公司贷款2500万元,并约定于2009年8月16日前还款,且亦在土地管理局办理了抵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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