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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一致”原则在抵押中的适用问题
的顺位,置在原未设定抵押的财产之上设定抵押权的权利人的利益于不顾,本就该财产享有先顺位抵押权的权利人却因法律的拟制成了后顺位抵押权人,实为不妥。综上分析,我们认为,可以作出如下制度设计:在当事人没有明确进行约定的情况下,认定为在同一个抵押财产集合体上的一物两押,各抵<<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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