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子期刊 > F > 法制与经济·上旬刊
“房地一致”原则在抵押中的适用问题
的,反而是若对其进行禁止会带来不良后果,因此在当事人双方明确作出了“分别抵押”的约定之时,法律完全应当认可其效力。而观点3的做法,在当事人双方明确作出了以上约定的情况下,实际上是干预与修改了当事人之间基于意思自由而为的担保安排,人为地在当事人的意志之上置入了各抵押权间<<上一页 下一页>>
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20-87673002
本站访问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