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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检察监督中调查核实权的启动
方当事人因为其诉讼权利没有得到法院充分保障而不能与对方当事人平等举证,而承担举证不能的败诉风险。因这种情况下,败诉方不可能再有后续的诉讼机会,检察机关调查搜集该部分证据,应当视为向因原审法院的失职而在诉讼中处于劣势的一方当事人提供必要的救济;另一种观点认为,检察机关<<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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