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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条件中的社会危险性研究
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有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三种情形;程序危险性是指侵害刑事诉讼活动的危险性,主要体现在第三、五项“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二、社会危险性的特征社会危险性的特征包括主观方面和客观<<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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