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子期刊 > F > 法制与经济·上旬刊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物流争端仲裁解决机制研究

定,利用民间的力量解决双方争议的一种社会行为,应属于民间自我教育的一种活动。仲裁员审理纠纷作出裁决的权力,是双方当事人授予民间人士的一种权力。”{3}这种权力独立于司法权、行政权,不受其他权力干涉。(二)规范物流争端仲裁解决机构,促进物流争端解决机制的完善物流争端解决机制的完善离不开对仲裁机构的完善,因此,完善物流争端解决机制也有必要进一步规范物流争端仲裁机构。“纵观世界各国以及其他区域组织,很多国家都是临时仲裁和常设仲裁并存。这既保证了仲裁机制的权威性、严肃性,也充分发挥了在于其解决机制相比仲裁所独有的灵活性、自愿性、独立性。”{4}因此,在完善中国-东盟物流争端仲裁解决机制就必须建立健全仲裁机构,我们认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物流争端仲裁解决机构的组成应该同时设立专门的物流仲裁常设机构和临时仲裁机构,首先需要确定统一标准,允许每一成员国推荐符合标准的仲裁机构数个,然后经审查符合仲裁程序和标准的依
<<上一页  下一页>>

首页 > 电子期刊 > F > 法制与经济·上旬刊

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20-87673002

本站访问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