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子期刊 > F > 法制与经济·上旬刊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物流争端仲裁解决机制研究

法纳入常设仲裁机构名册,以供商贸争端当事人选择。另外,由于物流仲裁涉及的领域十分广泛,在仲裁员的选人方面不仅仅要求其熟悉数门语言而且要求其熟悉法律与物流等有关的知识和技巧。只有这样首先建立规范合理的物流争端仲裁解决机构,才能保证物流争端的合理有序解决,这也是完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物流争端仲裁解决机制的前提。(三)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物流争端仲裁解决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无规矩不成方圆,仲裁程序规则作为运用仲裁机制解决物流争端的依据,其是物流仲裁机制能否做出公正合理裁决不可或缺的条件之一,而目前中国与东盟各国之间既没有专门的物流仲裁协议或条约,也没有具体的规定,因此,加强物流仲裁程序规则的构建就尤为突出。我们认为中国与东盟各国之间首先应该建立独立的物流仲裁证据制度,适用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内物流争端的仲裁机制,“同时使各仲裁机构仲裁规则中相关证据制度内容与之相适应,从而在仲裁实践中逐步消除仲裁证
<<上一页  下一页>>

首页 > 电子期刊 > F > 法制与经济·上旬刊

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20-87673002

本站访问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