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物流争端仲裁解决机制研究
  与行政机关也非国家司法部门。一般来说,仲裁是商人社会自律的产物,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是仲裁的核心和基础,仲裁机构是根据发展的需要而设立的,国家授权只是对仲裁这种争端解决方式的支持与保障。5. 物流争端仲裁解决机制的解决过程具有保密性。由于物流活动是商业活动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其很多方面会涉及到商业秘密,因此物流争端仲裁解决机制应该具有保密性,坚持不公开审理为原则,确保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贸易活动不会因仲裁活动而泄露。(二)物流争端仲裁解决机制的适用范围与确立方式作为一项重要的制度,物流争端仲裁解决机制的适用范围是有一定维度的,它受仲裁受案范围的影响。而物流争端仲裁解决的受案范围是指运用仲裁解决物流争端的权限,换言之,在物流争端中哪些争端可以用物流争端仲裁解决机制进行解决。虽然各国对于物流争端仲裁的受案范围规定的范围有差别,但从现代各国仲裁立法和司法实践以及国际条约的规定来看,仲裁的受案范围十分广泛,除
<<上一页  下一页>>
 
 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20-87673002
 
本站访问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