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与完善《广西壮族自治区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之我见
法制与经济·上旬刊2014年第1
修改与完善《广西壮族自治区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之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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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广西壮族自治区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1998年2月1日施行以来,为规范广西全区组织机构代码工作,建立基础信息数据库和完善社会诚信体系,作出了很大贡献。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作为组织机构的“身份证”,其应用日益广泛,在社会生活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组织机构代码推广应用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加上《办法》本身的缺陷,其不完善之处日益突显,亟待修改完善,以适应组织机构代码管理需要。[关键词]组织机构;代码;办法;修改一、组织机构代码的产生及发展组织机构代码是指根据代码编制规则编制,赋予每一个组织机构在全国范围内使用的唯一、始终不变的识别标识码。我国的组织机构代码是根据GB11714-1997《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国家强制性标准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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