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我国知识产权的立法原则与刑法保护
知识产权犯罪的自诉方式规定在司法解释中,一方面有与现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相冲突之处;另一方面又降低了知识产权犯罪自诉方式规定的法律效力,不能很好地与公诉方式相衔接。因此,刑法应明确将情节一般的知识产权犯罪规定为告诉才处理之罪,以实现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同时促进我国知识产权犯罪的追诉方式与国际接轨。(四)加强司法部门与其他部门的协调知识产权专利侵权案件的专业技术性很强,鉴定、取证工作较难,因此要加强司法部门与其他部门的协调,发挥人民群众的力量。对于一些复杂、疑难的案件,可以在技术上采取一些特殊的方式。法院审判以事实为基础,为查清事实,法院可以邀请相关专家对涉及知识产权的技术性问题进行分析判断。开庭时也可以由原、被告双方各邀请相关技术专家,就双方诉争的专业技术问题进行说明、质证和辩论,从而让法官对技术问题有一个全面、深入的了解。在审判时,选聘具有相关知识的专家、学者担任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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