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诈骗行为之定性
法制与经济·上旬刊2014年第1
职务诈骗行为之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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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当诈骗行为发生在职务工作中,诈骗行为便披上了职务的外衣。要厘清诈骗罪和职务侵占罪的关键区别,看清行为的本质特征,划清二者的界限,准确定性,依法惩处犯罪,维护司法的威严。[关键词]诈骗罪,职务侵占罪,工作之便,职权范围当今社会发展日新月异,随之而来的犯罪形态也层出不穷,不断出现新的案情,各罪名之间的界限表现得越来越模糊,交叉行为越来越多,也越来越复杂。然而,沿用至今的犯罪构成要件对于各罪名之间的区分界限还是很明确的,只要我们深入分析交叉的犯罪行为,依据各罪名的本质要件去判断,就可以清晰地把握住行为的犯罪特性,准确定性。下面笔者就公诉工作中遇到的一个案例作简要的分析,以期抛砖引玉!基本案情:犯罪嫌疑人李某是浙江省台州市某染织企业的职员,其职务是出纳兼统计,具体的工作是负责统计全公司员工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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