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诈骗行为之定性
(该公司员工工资一年发放一次)、开具工资领据,发放公司其中一个生产车间即毛纱车间员工的工资并记账。而该公司另一个生产车间高弹丝车间的员工工资则由另一个出纳杨某负责发放并记账。另外,杨某系新入职不到两个月的新人,因此老板娘王某吩咐李某在工作中指导杨某。按照公司规定,工人从李某处领取工资领据后,经各车间主任或公司负责人在领据上签字确认,工人再凭领据到各自车间的负责出纳,即李某或杨某处,领取工资,出纳支付工资、收回领据并入账。而嫌疑人李某对杨某的指导主要就是发放工资后的记账工作。李某在工作中发现公司财务制度的漏洞,即,车间主任或公司负责人经常在工人领取工资后补签签名,且公司基本上不予审查。2013年1月底,犯罪嫌疑人李某伪造了毛纱车间员工张某、卢某的工资领据2张,金额共计25000元(2员工的工资实际上已经从李某处领取),伪造了老板娘王某的审核签名,另一出纳杨某谎称是老板娘王某的意思,由自己到杨某处代领张某、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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