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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管婴儿技术的刑法学思考

类生殖科技条例第 36 条第1款第3款规定下列行构成犯罪牌照或依据牌照从事人类生殖科技活动保留或使用已出现原痕胚胎将非人类配子或胚胎或其任部分放置于人体内将人类配子或胚胎其任部分放置于动物体内借生殖科技程序进行性别选择澳大利亚颁布禁止克隆人法案专门规定非法放置胚胎罪商业买卖人类卵子精子或胚胎罪体外培养胚胎超期罪根据这犯罪社会危害性分别规定 10—15 年等监禁人类胚胎研究法案中则专门设置 违反许从事辅助生殖罪规定这类犯罪判处 5 年监禁[3]加拿大2004年辅助性人类生殖法第条规定下禁止行⑤进行性别甄选防止诊断或者治疗性别关疾病除外⑥进行种系遗传学更改改变人类个体或者体外胚胎细胞基因组等遗传物质使这种选择能够遗传至后代第条规定禁止购买或者提供购买来自捐献者精子或卵子得购买体外胚胎或用广告宣传上类购买行意大利2004年医学辅助生殖规范规定多只能次性将枚卵细胞受精须时放入女性体内禁止进行胚胎移植前遗传学诊断产前遗传病学筛选便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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