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事诉讼模式的新发展:协同主义诉讼模式
中被赋予绝主导支配权使其诉讼中拥指挥控制大局强制地位法官能够主动搜集调查证据 查询案件事实 询问当事人 时当事人处分行进行审查干涉 期间当事人完全处于被动地位职权主义诉讼模式呈现出超职权弊端1法院裁决超出当事人诉讼请求范围2当事人容易失行使权利主动性 演变成切均法院决定 法院成当事人行使自己正当法定范围内民事权利诉讼权利干预妨碍屏障3当事人举证权利被架空收集调查证据法院全部包揽4法院庭审进程中处于主宰地位 当事人则被动成被询问审查象消极地随着法官指挥棒进行法庭调查辩论等于职权主义诉讼模式所显露出来诸多弊病学者认应当予改变引入西方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然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样存问题诉讼提起进行发展都主取决于当事人诉讼进展当事人主导法官则保持消极中立裁判地位过于强化当事人诉讼中地位法官于案件解本应来自于当事人双方证物证人证言然于当事人负责调查担任陈述证据工作法官则能依职权主动搜集证据因只原告举证力度够充分或于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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