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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对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的税负影响

应税服务销售额6%的增值税率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购买的应税产品和服务的进项税额后,净额为应向税务机关申报和缴纳的当期增值税应纳税额。应税服务年销售额500万元以下的为小规模纳税人,按照当期应税服务销售额3%的征收率计算交纳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本人经过近阶段的实际操作,并结合勘察设计企业的实际情况,与大家共同探讨营改增对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的税负影响。
  一、不同规模企业的税负影响
  对小规模纳税人企业的税负影响。按规定营业额在500万元以下为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按照当期应税服务销售额3%的征收率计算交纳增值税。该类企业原来的营业税税率为5%,对比改革后的3%的征收率,下降了40%;同时,税收基数减小(营业税是价内税,增值税为价外税),增值税比营业税少交相应城建及教育附加等税费。因此,本人认为营改增后对小规模纳税人的勘察设计企业是有利的,减少了税收负担。
  对一般纳税人企业的税负影响。按规定营业额在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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