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院制改革中学生参与管理问题的讨论
指出重视学生的主体地位,让学生民主参与书院管理,使书院管理从单纯的“管”转向立体的“育”,是实现书院良好育人成效的保障。
二、我国古代书院的生徒自治管理
书院是我国古代融教育、讲学、议政、藏书于一体的高等教育机构,对我国古代文化教育、学术思想的发展起到重大的促进作用。作为我国古代教育史上一颗璀璨的明珠,书院的教学及学生管理制度对现今高等教育的人才培养、学生管理等仍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书院起源于民间私学,书院的办学者称为院长或山长,主要负责学问研究与传道授业,也负担一点学生管理。为减轻院长的负担,同时尽量减少开支,书院聘用的专职管理人员极为有限,大多书院一般采取生徒自理自治,或称“高足弟子代管制”。书院设立不同职位,选拔品学兼优的生徒辅助书院的教学和管理,管理工作涉及到教学、经费、纪律、图书等各方面。作为回报,这些担任职事的生徒可以领取类似职务津贴的“贴食钱”、“辛资”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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