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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入契约理念 创新高校学生管理制度

管理中,平等观念由为重要,尽管高校与学生之间的义务权利不对等,但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地位的平等就代表法权的平等,契约理念也是强调双方的关系性与依赖性,在高校方面,不应强调高校与学生权利的不平等来显示高校方面的特权,要基于社会的民主性,时刻保持校方与学生关系的平等。
  契约产生效力的同时强调了双方自主意志观念,有助于学校与学生之间的互相尊重,防止学校下达单方面的强制性行为规范。契约保证了学生在学校内的地位,高校不得将行政权力强加给学生群体中,在教育行政关系中,高校学生的行为规章制度应体现民主性,保障学生的参与与监督,使高校管理真正实现社会契约性。
  契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义务责任观念。在高校学生管理过程中,明确义务责任观念,强调学校和学生之间的义务承担,契约一旦生效,学校方面就需要履行契约义务,承担责任。
  契约需要以诚信为本,诚信本身已经超越了法律领域进入人性领域,高校对学生的诚信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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