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销售未标注净含量的预包装食品行为的法律界定
预先定量”作时空上的特征分析可作执法指导。
国际法制计量组织 OIML(国际建议第87号)《预包装商品的量》规定:
1.1.1预包装商品(Prepackaged product):对消费者而言,预包装商品是指销售前预先用包装材料包装好,并有预先确定量值的商品,无论包装材料完全或者部分封装商品。除非包装材料被打开或者遭受明显修改,在任何情况下商品的实际量不应改变。
“预先定量”的时间特征。所谓预先应指在消费者购买食品之前。预包装食品在消费者购买食品前打开不定量销售则是散装食品,散装食品在消费者购买食品前包装定量则为预包装食品。
1.1.2“预先定量”的空间特征。所谓定量应指销售前预先用包装材料包装好,并预先确定量值,除非包装材料被打开或者遭受明显修改,在任何情况下商品的实际量不应改变。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在执法实践中可以准确界定只要具有以上两个特征即是“预先定量”。
2.预包装食品标签强制标注净含量的意义
与食品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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