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销售未标注净含量的预包装食品行为的法律界定
律。
第二,从法律效力上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09年2月28日通过,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属于法律;《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属于部门规章。当法律与其它规定相冲突时,应优先适用法律。
因此,执法部门查处计量称重销售预包装食品这一违法行为时,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和八十六条规定。
注释:
① (OIML)是一个国际性的政策间组织,它的主要任务是协调成员国的国家计量机构或相关计量组织的计量法规和计量控制。OIML制定的文件和出版物包括两类:
② 国际(OIML R),它通常是起草一个与有关测量仪器和与校准设备相一致的特定方法符合法制计量特性所要求的示范性法规,所有OIML成员国都将最大限度地执行这些国际建议。
③ 国际文件(OIML D),是一种提供资
<<上一页 下一页>>
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20-87673002
本站访问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