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国民营银行发展的思考
正泰、华峰等民营资本参与试点工作。民营银行的发展势在必行。
对于民营银行内涵的界定主要有三种观点:第一种是产权结构论。从资本来源来讲,国有制银行由政府出资运营,而民营银行应由民间资本控股,经营活动不受政府控制干预,自担风险,自负盈亏。第二种是服务对象轮。该观点强调民营银行的服务对象应为民营企业,经营活动应围绕民营企业开展。第三种是治理结构论。认为民营银行关键是要具备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市场化经营机制。只要是符合政企分开、产权明晰、权责分明的银行都可以划分为民营银行。
笔者认为第一种观点才是民营银行的核心,民营银行必须是以民间资本控股的银行。如果国有资本大量参与其中,想要摆脱剩余索取权、资金运营风险是不可能的,最终还是不能实现银行自负盈亏,有违于民营银行发展初衷。民营银行要有充分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可以允许国有资本参股,但控股权、决定权应掌控于民间资本,民营银行自身应该自主建立组织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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