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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德治与法治相结合共建和谐社会

最高标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在保障依法治国的同时,以科学发展观为重要基石,不断提高国民素质,深入开展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的社会主义道德教育,是我们在依法治国基础上,继承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提倡的一种高尚道德思想,把以德治国和以法治国相结合的新型道德观念与中国传统文化的关系上升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价值准则。在现实社会中,社会控制和管理是极为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运用什么样的社会控制模式来管理当今社会,来促进新世纪发展进程中中国的各项社会事业,概括起来讲,有法治和德治两种典型的模式。用法来治理国家能给我们带来什么?如果没有德治因素的存在,那样是否能够给我们带来理想的社会?本文主要对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共建和谐社会的相关问题进行一些必要的探讨。人类关于法、德的经验和原理,揭示了法治、德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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