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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德治与法治相结合共建和谐社会

”孟子也说:“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就连主张法治的韩非子也认为:“明主之所以导其利臣者二柄而已矣,二柄者,刑德也”。西汉以后的思想家和政治家吸取秦亡的教训,坚持德法并用,以德为主,以刑为辅。因此,中国不仅有“德教”的传统,也有法治的传统,注意二者的结合。西方也有法德并重的传统,如柏拉图认为道德统治的国家才是真正的“理想国”,而法律统治的国家是“第二等好的国家”,道德和法律都是实现正义的手段。亚里士多德也认为国家是以实现至善为目的,正义是其准则,法律是体现正义无私的“中道的权衡”,认为法治优于人治。可以说西方法治的前提是对道德正义的理性追求,是对体现了道德正义的“自然法”的理解认可,法律的完善和法制的健全离不开对道义的追求。法治之所以成为西方社会持久的追求和信仰,是因为他们相信其中蕴含着正义、自由、幸福的道德目标。中西方传统的法治和德治思想有合乎科学的观点,有些思想还起过巨大的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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