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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德治与法治相结合共建和谐社会

,认为法是国家意志的体现,由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由一定社会的经济基础决定并反过来为经济基础服务;法不是超阶级的,它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为统治阶级的利益服务;法不是超历史的,而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随着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出现而出现的。马克思主义的法治观代表了无产阶级及其领导下的广大人民利益,阐明了唯物史观基本原理的同时也说明了法的本质及其产生和发展的规律,批判了资产阶级的法治。马克思主义法治观的主要有观点:法的关系归根结蒂是经济关系的反映;主张用无产阶级的法律代替资产阶级法律,使法律保障人民的自由并成为人民意志的自觉表现;无产阶级应当在打碎资产阶级国家机器的基础上建立无产阶级专政,无产阶级要建立民主制国家。马克思主义从根本论述了道德的客观物质基础,恩格斯认为道德不是神的意志,不是人所固有的,也不是人的主观意识所派生,道德产生于人们的社会生活中,由一定社会经济关系所决定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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