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政府—公民”互动共治模式
先,政府应放下成见,加快清除不必要的行政管制。第二,下放公共产品、公共服务供给权,促进政府与非政府组织合作的多样化。如政府向非政府组织购买公共服务、政府与非政府组织分担社区服务、政府直接授权非政府组织承包某项公共服务等。第三,进一步完善合作保障制度。一方面,通过法律保障非政府组织的合法地位,保障公共产品、公共服务的正常供应;另一方面,加强对非政府组织的扶持机制。政府可通过建立专项资金、成立基金会、引入社会资金、建立税收优惠制度等方式为非政府组织提供资金援助;在专业技能、机构运营、内部管理等方面提供培训服务。3.3发挥媒体中介作用构建“政府—公民”互动共治模式的过程中,大众媒体起着不可忽视的中介作用。3.3.1主动发挥媒体的传播作用。首先,主动通过媒体发布及时信息。在网络媒体、自媒体发展迅速的现实背景下,许多公共事件的曝光、传播往往快于官方发布,这使得政府陷入被动。政府应改变被动境地,主动通过媒体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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