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未取得健康合格证人员服务案例分析
管理观察2014年第18
一起未取得健康合格证人员服务案例分析
共1页
摘要:通过查处一起使用未取得健康合格证明人员从事公共场所服务案,探讨主体认定、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过程中的存在的不足,总结经验为今后更好的完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奠定基础。关键词:卫生监督 行政执法 公共场所 健康证1.违法线索2013年12月,深圳市某新区卫生监督所接群众举报,称位于辖区内的深圳市乐居商务宾馆在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营业,并且使用了未取得健康合格证明的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2.调查取证接报后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要求环境卫生监督科执法人员前往调查,及时回馈调查结果。当天下午执法人员便前往投诉地点进行检查,在该商务宾馆大门处,执法人员发现了场所大门敞开,门前悬挂有“深圳市乐居商务宾馆”的大幅牌匾,执法人员对上述内容进行了记录并拍照。来到场所内,执法人员在大厅处未见
下一页>>
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20-87673002
本站访问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