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双轨制”的产生、现状及对策措施
革势在必行。1.养老金“双轨制”的产生新中国成立至改革开放前期在退休政策上实行的是统一的制度。每个人在职时的工资乘一定的比例(和在职工龄挂钩)就是退休工资(现称退休养老金),基本上每个人都会算,简单明了。“双轨制”问题始于1995年,国家率先对企业养老制度进行社会保障改革,实行政府、企业和个人共同承担的“统帐结合”模式。但机关和事业单位未列入改革范围,依旧由国家财政完全拨付。这就造成现行的养老金“双轨制”现象:一套是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的退休制度,由财政统一支付“吃皇粮的人民公仆”的养老金,另一套是企业的“缴费型”统筹制度,由单位和职工本人按一定标准缴费,两套养老体系并行。养老金“双轨制”是计划经济时代向市场经济转型期的特殊产物。2.养老金“双轨制”的现状2.1待遇差别企业现在的基本养老金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挂钩,由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工资(简称缴费工资)、缴费年限等因素决定。个人缴费实施当地社会平均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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