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高校行政管理的改革
随着高校行政管理改革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学者越来越重视这一课题的研究和探讨。几种具有代表性的看法包括:朱德林提出:高校行政体制改革应贯彻清华大学校长梅贻琦提出的“教授治校”理念,由教授、副教授组成学校治理委员会,处理学术建设方面的事务。[4]张维迎认为:理想的大学的基本治理结构,理论上可以叫做“利益相关者(stake holder)治理结构”,不应该是我们简单讲的“教授治校”。[5]郑茂雄认为“教授治校”不可行,“因为教授的时间和能力有限,学有所长,术有专攻,介入高校杂务容易导致‘角色混乱’”。[6]笔者认为,在高校学术管理上,应充分实现学者自治,减少行政干预,避免外行指挥内行;在高校行政管理上,“学者治校”(“教授治校”)并不是说只能由学者担任重要的领导职位(如牛津大学2006年任命了具有资深商业背景的约翰.胡德作为校长),而是应当确保学者在行政决策中的主导地位和充分参与,在行政管理中保证学者对于教学和学术的的需求和诉求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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