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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体制的历史变迁


          国土资源导刊2013年第12
          “城镇”体制的历史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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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镇体制”或许可取代沿袭了几千年之久的“县乡体制”,成为中国社会基层治理的基础。中国传统社会存在时间最久的基层政权组织形式是 “县乡体制”。从先秦时期开始,“县”作为中国的基层政权组织便开始存在,同时也成为了中国最为稳定的政权建制单位。黄仁宇先生在论及中国明代的财政管理体制及地方政权构架形式时指出:“财政管理的指导方针为:县是一个基本的税粮征收单位,府是一个基本的会计单位,省是一个中转运输单位。县衙所在地与其周边距离尽可能地以一天的旅程为限,所以县的面积或多或少被事先确定了。”可见,在中国古代所建立的国家因其建立在小农经济上而极具“内敛性”特征,所谓“县”、“府”、“省”、“州”等常设性的地方政权建制均是为了便于农业赋税的征缴、地方秩序的维续而设立。而“乡”的历史就更为复杂,中国自秦汉时期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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