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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与治国

天下的治道是“仁义”。老子反对以仁义为治道,是因为仁义属于“有为”。老子云:“上仁为之而无以为,上义为之而有以为”(《老子·三十八章》),即是抽去仁义的具体内涵,从“有为”的维度解读仁义,并以此区别于无为的道和德。人们“畏之”这类君王,之所以让民众畏惧,是因为其严刑峻法,对民众实施高压政策。据此可以推定,这类君王应是以法治国,其治理天下的治道是“法”。由以上的简略分析可知,老子认为君王有四类、治道有四种,君王之四类取决于治道之四种,君王的优劣高下与治道的优劣高下是一致的;君王划分的标准,从君民关系的维度来看是民对于君王的认知和情感,从君王自身的维度来看是君王为政天下所选择的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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