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咬人的官司 在唐朝怎么判
国学2014年第1
狗咬人的官司 在唐朝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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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字经》说:“马牛羊,鸡犬豕。此六畜,人所饲。”狗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之一,在几千年前就被人类驯化而入家畜之列,它的主要任务是看家护院、守夜防患。狗的个性虽然对主人忠诚,但也常常招惹是非,其中狗咬人自古至今是民间屡见不鲜的事件,也往往是引发邻里纠纷的一个不安定因素。令人想象不到的是,唐代律令对狗咬人这样的小小民事案件,竟作出了详细而明确的处理规定,他们以法律为准绳,把狗分成了遵纪守法的狗和违法乱纪的狗,对违法乱纪的狗,视其情节,给予相应处理。同时对违法养狗的人,也制定了承担的法律责任。在唐代,如果出现狗咬人的事儿,首先是要弄清楚几个问题:是狗主动攻击人,还是人故意放狗咬,是明知狗咬人而管不好,还是被咬的人故意逗狗而被咬。弄清了这几个问题,对人和狗的处理就好办了,只要翻开《唐律疏议厩库》就能找到合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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