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史为鉴”的不同出发点
常是一家继任的。他死后他弟弟接手他的职位,也坚持用弑字,结果也被杀了,另一个弟弟再接替这个工作,照样坚持用“弑”字,也被杀了。三兄弟前仆后继,就为了这一个字。最后崔杼手软了,觉得不能再杀下去,就认了。所以在《春秋》里记载是崔杼弑其君。这件事说明:第一、他们非常在乎用哪个字;第二、当时的人还是有血性的。他们认定的原则,不惜以身殉。据说另外还有一个别姓的南史氏,听说此事后还准备去接着干,去撞刀口。后来崔杼罢手了,他才没有去。那时候的人确实较真儿,把坚持他们认定的真理看得比性命还重。我们今天的是非标准和那时不同,为了用哪个字而牺牲性命现在看来很可笑。但他们认为这是原则问题,是他们的道统。晋国董狐的事迹也差不多,不过没有被杀,就不细说了。通常有“殉国”、“殉职”、“殉道”之说,而写历史成为一桩惨烈的职业,继而要“殉史”,应该算是中国特色。不论如何,这两位史官为后来写历史的人树立了一个标杆,中国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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