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吃饭用匙还是用筷
而是吃饭的人自己用匙从饭碗中取饭。这样想的理由是,《说文解字》的“比取饭”的说明是食者自取的意思。如果是厨师或者侍者取的话,那么“取”字就不需要,用“匕饭”就可以了。这里举一个类似的例子。《仪礼》少牢馈食礼篇的廪人条,东汉郑玄的注中有“匕所以匕黍稷者也”(匕就是用来舀取黍稷的东西)的说法。因为这是廪人即管理谷仓的人用匕取黍稷,只用一个“匕”字以表达“取”的意思。所以《说文解字》中所用的“取”这个字不能看漏。再有,西汉末史游的《急就篇》中举出了“榹匕箸籫”的文字,唐代颜师古注云:“榹、匕,匙也。……籫,盛匕箸之笼也。”差不多同时扬雄的《方言》中有“箸筩”这个词语,晋代郭璞注之说:“盛朼(同匕)箸籫也。”如果郭璞及颜师古的说法没错的话,那么西汉末就存在一种同时放置箸和匕的容器,这容器的存在说明用餐时箸和匕经常并用,可能用餐之人各自使用箸的同时,还有共用的匕盛饭,就像我国的公用的饭勺一样。至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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