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司法审判中的鞫谳分司
国学2014年第5
宋代司法审判中的鞫谳分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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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的司法制度和理念在整个中国古代法制史上独具特色。它在继承西周、汉、唐以来优秀司法成果的基础上,对古代的司法制度又有很大的创新,其中最具特色的当属司法审判中的鞫谳分司理念和制度。鞫谳分司简单地来说,就是案件的审理(鞫)和判决(谳)相分离。鞫司只负责案件事实的审理,而谳司仅负责查找适用的法律条文,最后由长官在此基础上做出判决,在这个过程中,鞫司和谳司不得会见沟通,违者重罚。这种审、判的相对独立和分离是一种审判理念的创新,它始自宋初对马步院的改造,到北宋中期以后,宋代朝廷上下形成了鞫谳分司的观念,并在宋代的司法制度和审判实践上得到了比较全面的落实。鞫谳分司的理念这一理念是宋初统治者“事为之防,曲为之制”的治国方针在司法审判领域中的体现。太祖皇帝深知对臣下的权力进行约束的重要性。其对国家政治权力的设置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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