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盐大义
润率则高达194.1%。有清一代,盐商垄断盐引的情况远比明代严重得多。依靠对食盐的特许经营权,盐商完全有别于普通商人,与朝廷和官府的关系要密切得多。一方面,扬州盐商以专利而暴富,另一方面,上至皇帝,下至盐务和地方官吏,皆以盐商为利薮,竞相分肥,导致食盐成本越来越高,价格越来越昂贵。晚清改良运动一度图谋变革盐务官制,遭遇到官商既得利益者的坚决抵制,直至清朝覆亡。史称“专商积弊与清代相终始”。1931年(民国二十年)5月30日,国民政府公布新《盐法》。“盐就场征税,任人民自由买卖,无论何人,不得垄断。”从春秋战国直到满清,中国用了两千多年的时间才走完了食盐财政的历史过程。从各个王朝正史的食货志及相关文献记载来看,盐利收入与田赋相当。就征收赋税和实施盐专卖两种做法比较而言,后者的社会成本数倍于前者,全社会为之付出高昂的福利损失代价,盐专卖制度获利的隐蔽性充分满足了统治者搜刮民众财富与保证政权稳定性的双重目标,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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