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子期刊 > H > 婚姻与家庭·社会纪实

如何立遗嘱


          婚姻与家庭·社会纪实2014年第4
          如何立遗嘱
          
                    共1页
                      1.公证遗嘱由立遗嘱人将自己所立的遗嘱交由公证机关公证。办理遗嘱公证需要立遗嘱人亲自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理。如遗嘱人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遗嘱公证时,可要求公证机关派公证员前往遗嘱人所在地办理。另外,立遗嘱人如果要变更或撤销原公证的遗嘱,须到原公证机关办理。2.自书遗嘱立遗嘱人需要在自书遗嘱的开始部分表明自己意识清醒,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能独立处理自己的财产。且自书遗嘱须由立遗嘱人全文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制作的年、月、日。不需要见证人在场见证即具有法律效力。当然,有见证人是最好的。3.代书遗嘱《继承法》第17条第3项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4.录音遗嘱立遗嘱人通过录音或录像的形式,
下一页>>

首页 > 电子期刊 > H > 婚姻与家庭·社会纪实

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20-87673002

本站访问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