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子期刊 > H > 婚姻与家庭·社会纪实

如何立遗嘱

确定其遗嘱的内容。为防止录音遗嘱被人篡改或录制假遗嘱,《继承法》第17条第4项明确规定:“以录音形式设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可以采取书面或录音的形式,录音遗嘱制作完毕后,应当场将录音遗嘱封存,并由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5.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且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于口头遗嘱有易于被篡改和伪造以及在遗嘱人死后无法查证的缺点,所以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无效。律师提示:除自书遗嘱外,其他遗嘱形式都把见证人作为合法有效遗嘱的重要条件之一。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上一页  

首页 > 电子期刊 > H > 婚姻与家庭·社会纪实

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20-87673002

本站访问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