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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时代”的“微侵权”探析
之间的激烈竞争,各平台为了争先提升各自在网民中的影响力,会从竞争对手的微博上搜集好的微作品据为己有,导致大量微作品著作权侵权行为。“这种行为是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模仿、复制或克隆他人微博的侵权行为。该行为将他人网站的数据库内容复制至自己网站供人阅读、搜寻或使用,往往<<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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