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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行报律》风波与民国初年的新闻法制建设
攻势。一、“暂行报律”风波始末民国元年(1912年)3月4日,南京临时政府内务部对清政府颁布的《印刷物专律》等法规宣布无效,并称在民国报律尚未制定之前,先定《暂行报律》三章,“南京政府内务部以前清报律未经民国政府声明继续有效,应即废止;而民国报律又未颁布,故暂定报律三章,令<<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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