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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行报律》风波与民国初年的新闻法制建设

报界遵守”[1]。全国报界俱进会当电孙中山,表示反对。报律三章,内容为:(一)新闻杂志已出版及今后出版者,其发行及编辑人姓名,须向本部呈明注册,或就近地方高级官厅呈明,咨部注册。兹定自令到之日起,截至阳历四月初一日止,在此期限内,其已出版之新闻杂志各社,须将本社发行及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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