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子期刊 > J > 今传媒

试论媒体监督制度的建立

善,监管不到位,一些缺乏自律性和社会责任感媒体工作者在监管不力的情况下滥用新闻自由的权利,利用媒体监督的强势地位进行不正当报道、谋取个人私利,造成混淆视听、新闻腐败和新闻造假等不良影响,这暴露出我国媒体监督的以下问题:1.监督地位不明确。媒体监督难主要体现在:(1)媒体监督法律基础薄弱。《宪法》中关于新闻媒体的规定只有一句,即其第2 条的规定:“国家发展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文学艺术事业、新闻广播电视事业、出版发行事业、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和其他文化事业,开展群众性的文化活动。其中并没有保障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字眼。只能从《宪法》第35 条和第41 条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中去寻找间接的宪法依据。也就是说,新闻媒体的监督权利,渊源于公民的政治权利。这在《出版管理条例》第5 条中也得到印证:“ 公民依法行使出版自由的权利,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予以保障。公民在行使出版自由的权利的时候,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不得反对宪
<<上一页  下一页>>

首页 > 电子期刊 > J > 今传媒

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20-87673002

本站访问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