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文化创意产业的中国电视娱乐
们从根本上都是对文化的创造、传承和传播,最显著的区别在于目标的营利性和非营利性。但文化创意产业在新的经济形势下更强调创意和科技的价值及作用。从历时来讲,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文化创意产业并不是前后相互取代的关系,而是一脉相承、分流共生的。无论过去还是现在,文化事业作为概念和实体都是存在并不断发展的。在计划经济年代,文化事业是主流概念,包括广播电视、报刊出版等在内的传统媒体行业是文化事业的主力军。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传统媒体逐渐形成了“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经营模式,文化从资源变为产品、商品、消费品,文化产业的发展突飞猛进。进入新世纪以来,创意在经济增长中的贡献率日益凸显,文化创意产业渐成时代潮流,传统媒体尤其是电视迅速卷入新一轮产业结构调整浪潮。中国电视娱乐作为一种文化形式也大致依循这一历史脉络。在《综艺大观》和“春晚”盛行的20世纪80~90年代,电视的文化事业性质最为突出,“喉舌”功能也最为强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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