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子期刊 > J > 今传媒

从新闻舆论监督理论的形成看对“度”的把握

我国新闻舆论监督理论的基础。我国尚没有颁布专门的《新闻法》,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姚伟先生在《媒体舆论监督与公民人身权保护》中认为我国《宪法》第41条和第27条中的相应条款,是对公民监督权的完整规定。而我国的新闻媒介属于全体人民,人民对国家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的批评与建议,经过新闻媒介的表达得以集中和放大,才形成社会舆论,从而对国家和社会事务发挥影响力,成为舆论监督。二、新闻舆论监督“度”的定义和内涵新闻舆论监督的“度”,就是在履行新闻舆论监督的过程中应遵守法律法规、政策制度、新闻规则和纪律以及社会、行业道德标准。在我国,国家的法律法规、行业要求,党和国家对新闻和舆论监督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约定俗成的社会道德规范共同构成了新闻舆论监督的“度”。具体实践中,体现在政治、法律和道德三个层面。政治上的“度”。就是新闻舆论监督必须服务于我国的国体和政体,必须置于党的领导之下,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为全
<<上一页  下一页>>

首页 > 电子期刊 > J > 今传媒

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20-87673002

本站访问人数: 187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