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传播学视角下解读我国的公民新闻
从漫长的人类社会发展过程看,真正有意义、有价值的‘讯息’不是各个时代的传播内容,而是这个时代所使用的传播工具的性质、它所开创的可能性以及带来的社会变革[3]。” 新媒体为普通公民带来了实际的话语权,也推动了社会的变革和发展。“孙志刚案件”结束了一部实施了长达21年的法律《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使政府制定并实施了《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再来回顾2009年初的“躲猫猫事件”,当《云南信息报》报道此事件的主角李荞明是由于在看守所玩“躲猫猫”游戏时意外撞墙而死,舆论一片哗然。在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伍皓等的筹划下,“网民调查团”成立。虽然此调查团没有成功,但不可否认的是,它推动了社会民主艰难的向前迈了一步,政府在应对公共危机时,抛弃了遮盖逃避的方式而是开始主动公布信息。另外,网民参与公共事件的热情越来越高,平台也越来越多。2011年的“小悦悦”事件引发了人们对中国道德问题的深度反思,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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