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敬老美德趣谈
政绩的一项重要内容。◎授官爵:授予老人官位开始于北魏时期。那时,70岁以上的老人可被授予各种官爵之位。唐高宗时期还曾授官给80岁以上的妇女。到了宋代,宋仁宗曾授予12位百岁老人以州助教之职。与授官相比,赐爵的做法出现得更早,早在汉代就有了。待到汉代之后,赐爵的做法不再普遍,只是偶尔出现,比如宋太宗曾赐爵一级给70岁以上的老人,明太祖朱元璋也举办过一次全国性的给老人赐爵活动。◎赏财物:汉文帝时规定,80岁以上的老人每月赐米1石(约为120斤),酒5斗,肉20斤;90岁以上的老人另外再赐布帛两匹。宋仁宗则规定凡是为国战死者的父母,每人每月都可以得到三斗米。到了明朝,80岁以上、贫穷无产业的老人,每月可以得到米5斗、肉5斤、酒3斗;90岁以上的老人每月加发布帛一匹,絮一斤。◎不孝罪:早在夏朝,法律就将不孝视为最严重的犯罪之一。不赡养老人、殴打辱骂老人、不给老人吃饱穿暖、老人病了不去求医问药、不细心照顾者,都要受到处罚。刑罚包括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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