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敬老美德趣谈
脸上刺字、割鼻、斩脚、切除生殖器,直至死刑。◎不分家:唐代的法律规定,父母在世时,子孙不能出远门,不能分家,不能存私房钱,以让子孙尽心尽力照顾好老人。◎配侍丁:在唐代,朝廷颁布有“补给侍丁”制度,规定地方政府要为80岁以上的老人安排一个照料的人,为90岁以上的老人安排两个专门照料的人。至于百岁老人,则要安排五个人照料。政府会为这些侍丁免除徭役,以让他们专心奉养老人。◎受粥法:汉代时,政府颁布了“受粥法令”,规定凡是90岁以上的老人,无论是老人本人,还是其子、孙、妻、妾,都可以得到政府的食物接济。◎千叟宴:清朝最突出的敬老措施是设立有“千叟宴”制度,每逢皇帝的寿辰日,朝廷都会邀请全国65岁以上的老人数千人一齐进宫,与皇帝一同欢饮庆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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