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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解释三:保护了房子,谁来保卫儿媳?
益是一种误读。 有人会说,传统上是男方买房、女方陪嫁,形成婚后的共同财产。陪嫁是消耗品,若离婚,男方得到房子,女方的利益当然受到损害。其实,时代在前进,家庭的传统也在不断发生变化,现在女方在婚前买房或男女双方出资买房的已不在少数。《婚姻法》解释三保护的正是个人的财<<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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