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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钉子户”带来的迟延交房纠纷

本案中“市政因素、动迁拆迁因素”确实存在,且实际影响房屋交付,市政因素、动迁因素可以免除旺达公司的延期交房责任。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确认,旺达公司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于2013年5月23日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文当事人与小区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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