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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触“雷区”

自由,违背《婚姻法》关于婚姻自由的法律规定,因此该民事行为应属无效,故对林美溪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2012年12月10日,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条的规定,作出一审判决,判决驳回林美溪的诉讼请求。一审判决后,林美溪不服,向南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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