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子期刊 > J > 检察风云
出轨的惩罚
抚养费由各自负担。被告马欣欣给付原告钱志远精神损害赔偿金1万元,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给付。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一审判决后,马欣欣不服提起上诉。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上一页 下一页>>
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20-87673002
本站访问人数: